高空坠物是举证责任倒置吗
高空坠物是指在高空中不慎掉落的物品,如砖瓦、玻璃等,一旦坠落可能会给行人、车辆等造成严重伤害或财产损失。在该情况下,究竟谁应该承担举证责任呢?
高空坠物属于举证责任倒置吗
一般来说,民事责任原则上应当由侵权方承担,而证明是否存在侵权则是由受害方进行举证的。若是高空坠物,其实际情况却较为复杂。因为高空坠物的发生不属于受害方可以直接掌握的证据,同时又不易获取关键证据,在确定侵权责任时往往需要依靠当事人提供真实有效的证据。
因此,在高空坠物中,通常应该采用举证责任倒置的原则。依照此原则,当事人提出起诉时,应当就可能存在侵权行为进行举证;被诉方如想撤销诉讼,则需要证明没有侵犯他人权益。这种方式可以确保证据的充分获取,减少因证据不足而无法判别责任的情况。
当然,举证责任倒置也需要特别针对案件的性质、情况进行制定。如在某些情况下,高空坠物发生是因为不可抗力因素而非人为因素,或者是因为不法分子的恶意破坏而导致的,此时不应该采取举证责任倒置原则。
高空坠物案件涉及到的举证责任自然不同于常规的诉讼案件,因此需要根据具体情况作出特别的规定和判别标准。明确双方的举证责任,才能有效解决高空坠物的诉讼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