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追诉期过了公安还抓吗
在刑事诉讼中,追诉期是指从犯罪行为发生之日起,到刑事诉讼程序中检察机关或被害人依法提起诉讼的期限。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不同犯罪行为的追诉期也不同。例如,轻罪的追诉期一般为三年,而严重犯罪的追诉期为二十年。如果案件的追诉期过了,被害人或检察机关都不能再向法院提起诉讼了。但是,公安机关是否还能抓捕犯罪嫌疑人呢?
案件追诉期过了公安还抓吗
实际上,公安机关在执行职务时,是受法律的限制的。按照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如果案件的追诉期已经过了,但公安机关仍然有新的证据表明嫌疑人确实犯罪,那么公安机关可以继续对嫌疑人进行抓捕和侦查。
不过,这种情况下的抓捕和侦查,必须符合一定的法律程序。首先,公安机关必须明确犯罪事实和证据,并将其书面报告检察机关,由检察机关决定是否追诉。其次,如果检察机关决定不追诉,公安机关必须及时放人。否则,就会涉嫌违反法律,引起社会公众的不满和抗议。
在实际操作中,公安机关执行职务时也经常会遇到追诉期过了的案件。例如,某个嫌疑人曾经在三年前犯下了轻罪,当时公安机关没有对其进行抓捕和侦查。但是最近,新的证据显示该嫌疑人还涉及其他的犯罪行为,公安机关对其进行抓捕和侦查是否合法呢?
根据法律的规定,如果公安机关确实有新的证据表明嫌疑人犯罪,那么抓捕和侦查是可以进行的。不过,如果抓捕和侦查行为涉嫌违法,被抓捕的嫌疑人可以向法院提起申诉,并要求撤销这些行为的违法证据。
综上所述,案件追诉期过了公安还抓吗,其答案是有条件的。公安机关在执行职务时,必须遵守法律的规定,明确犯罪事实和证据,并报告检察机关决定是否追诉。如果检察机关决定不追诉,公安机关必须及时放人,否则就会涉嫌违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