软件著作权侵权赔偿标准是多少
侵犯著作权是指第三人未经著作权人的同意擅自使用著作权人所享有著作权的作品的行为。侵犯著作权之后接下来就会面临着赔偿的问题,其中计算侵犯著作权的赔偿数额在我国法律中已经进行了明确的规定。
一、如何计算侵犯著作权的赔偿
(一)按照权利人的实际损失给予赔偿。
1、这是最为简单直接的方式。由于著作权人拥有的著作权会为自己带来一定的利益,例如出版,改编等等,这些利益会因为他人侵犯自己的著作权而受到损失。
2、这个时候自己受到的损失完完全全是由他人的侵权行为造成的,所以自己不需要承担这个损失,而应当由他人承担,表现在法律上就是他人对自己的行为进行损害赔偿。只要自己拿出证据来证明在他人的侵权过程当中给自己造成了多大的损失,就可以向他人请求赔偿。
(二)按照侵权人的违法所得给予赔偿。
1、就算他人的著作权也并不只是为了自己欣赏,一定是有其他生产或者是销售目的的,那么在这个时候很难计算出著作权人由于自己的行为到底损失了多少,那么在上一个办法很难操作的情况之下,就可以按照自己的违法所得来确定应当赔偿他人多少。
2、这种方式在现实生活当中是非常实际有效的。由于自己在侵犯的过程当中,违法所得是比较容易计算出来的,所以对于他人进行赔偿的这个数额也是会比较容易得出的。在这期间自己所得的一切收入,包括有形和无形的资产,其中无形资产要可以被计算成有形的资金,再把这一切的违法所得相加起来,就是最终应当赔偿给著作权人的数额。
二、侵犯著作权的行为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
依《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第23、24、28、和30条的规定,侵犯软件著作权的行为及法律责任主要有以下几类:
(1)承担民事责任的侵权行为。除《著作权法》或者该条例另有规定外,有下列侵权行为的,应当根据情况,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未经软件著作权人许可,发表或者登记其软件的;将他人软件作为自己的软件发表或者登记的;未经合作者许可,将与他人合作开发的软件作为自己单独完成的软件发表或者登记的;在其他软件上署名或者更改他人软件上的署名的;未经软件著作权人许可,修改、翻译其软件的;其他侵犯软件著作权的行为。
(2)承担综合法律责任(即包括民事责任、行政责任、甚至刑事责任)的侵权行为。除《著作权法》以及该条例或者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未经软件著作权人许可、有侵权行为的,应当根据情况,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同时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由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侵权行为,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销毁侵权复制品,并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可以没收主要用于制作复制品的材料、工具、设备等;触犯刑律的,依照刑法关于侵犯著作权罪、销售侵权复制品罪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这些应承担责任的侵权行为包括复制或者部分复制著作权人的软件;故意避开或者破坏著作权人为保护其软件著作权而采取的技术措施;故意删除或者改变软件权利管理电子信息的;转让或者许可他人行使著作权人的软件著作权。
(3)软件复制品有关主体的法律责任。软件复制品的出版者、制作者不能证明其出版、制作有合法授权的,或者软件复制品的发行者、出租者不能证明其发行、出租的复制品有合法来源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软件的复制品持有人不知道也没有合理理由应当知道该软件是侵权复制品,不承担赔偿责任,但是应当停止使用、销毁该侵权复制品。如果停止使用并销毁该侵权复制品将给复制品使用人造成重大损失的,复制品使用人可以在向软件著作权人支付合理费用后继续使用。该规定隐含着这样的意思,即如果软件的复制品持有人知道该软件是侵权复制品的,则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该规定起到了禁止用户持有和使用侵权软件复制品的作用,加大了软件著作权的保护力度。
相关法律规定:
《著作权法》
第四十九条:侵犯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侵权人应当按照权利人的实际损失给予赔偿;实际损失难以计算的,可以按照侵权人的违法所得给予赔偿。赔偿数额还应当包括权利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权利人的实际损失或者侵权人的违法所得不能确定的,由人民法院根据侵权行为的情节,判决给予五十万元以下的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