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婚姻家庭 > 正文

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的原则

2024-04-01 11:37:50婚姻家庭阅读

  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的原则

  夫妻离婚是需要进行财产分割,而此时能够分割处理的,只能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部分。根据《婚姻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以下简称《财产分割意见》)的规定,人民法院在审理离婚财产分割时,应当遵循一定的原则:

  1、有利于生产和生活的原则。随着近年来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常常涉及生产资料。因此,分割共同财产时,应注意从有利于生产和生活的需要出发,不损害财产的效用和价值。生产资料应尽可能地分给从事生产和经营的一方,对另一方可分给其他财产和作价补偿。对各种生活资料应考虑双方和子女的生活需要,实事求是地合理分割。

  2、夫妻均等分割原则。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和财产的来源等情况,具体处理时也可以有所差别,属于个人专用的物品,一般归个人所有。如果个人专用物品价值较大,归专用人所有显失公平的,可以适用抵偿原则。这是男女平等原则在夫妻共同财产分割上的重要体现。我国法律规定,男女平等。既然夫妻共同财产的权利主体是夫妻双方,那么,原则上,夫妻共同财产应由夫妻双方均等分割。

  3、夫妻对夫妻共同财产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判决。法律授权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是正确的,也是符合实际的。人民法院要结合夫妻共同财产的性质、数量、财产的实际状况、双方当事人的意愿和生活习惯经济地位等因素,在“夫妻均等分割、适当照顾女方”的原则下,合情合理地分割夫妻共同财产,还需要把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与债务清偿、子女抚养经济帮助等联系起来统盘考虑。同时,人民法院还应考虑到判决后离婚夫妻对判决的实际履行能力和条件。

  4、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对一方有过错引起的离婚诉讼,不仅要分清是非责任,而且在分割财产时,要照顾无过错一方的利益。

  5、适当照顾女方和子女利益的原则。这是由我国当前妇女经济地位所决定的。夫妻均等分割,并不是夫妻绝对平均,也不是简单地对夫妻共同财产对半分割。《婚姻法》施行五十年来,我国妇女在政治、经济、文化等各方面的地位得到了明显提高,基本上实现了男女平等。所以,在立法上继续保留“照顾女方”是没有必要的。但是,由于历史原因、生理原因等多种因素,妇女的经济地位、生活能力总体上相对较弱,男女经济地位短期内还不能实现完全平等。离婚时,对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适当照顾女方是必要的,在司法实践上也是可行的。而保障子女的利益,则是保障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需要。

  6、不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利益的原则。离婚中处理财产时,不能把属于国家、集体和他人的财产作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加以分割。

猜你喜欢

  • 夫妻婚前财产怎么分配合适

    夫妻婚前财产怎么分配合适

    我婚前全款购买的房产要分割吗?”“婚前购入房产是我付的首付,婚后一起还贷,登记我个人的名字,房子算共同财产吗?”“结婚前我父母帮我付全款购买的房产,房产登记在我们夫妻名下,这

    2024-04-01
  •  
  • 哪些情况下允许改名

    哪些情况下允许改名

    导读:一方想要离婚的,可以与对方协商,另一方不同意的情况下,就可以诉讼离婚,并不需要有什么固定的条件。那么女方起诉离婚财产分割怎么分?女方起诉离婚男方不同意能离吗?女方

    2024-04-01
  • 如何分割婚前赠与财产?

    如何分割婚前赠与财产?

    越来越繁忙的都市生活,让很多都市白领忙于工作而疏于个人婚姻问题的解决,在工作之余又要恋爱,物质越来越成为情侣之间表达爱意的方法,于是很多女方在婚前会收到诸多的合计人民币较多的礼物,那么如何分割婚前赠与财产?

    2024-04-01
  •  
  • 如何防范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诉讼前被转移

    如何防范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诉讼前被转移

    如何防范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诉讼前被转移?下面为您提供以下建议:1、保管好自己的身份证、户口本、存折、房产本等重要文件和资料。不得不面临离婚的痛苦选择时,一些当事人为了能够得到更多的家庭财富,开始在对方不知情时,大量转移和隐匿自己名下的夫妻共同财富。2、对自己和对方的财富状况有清晰的记录。应该对其账号和开户行做到心中有数,这样的话,即使对方不承认,也可以申请法院去查询。

    2024-04-01